乡村振兴之农渔旅业务的发展思路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之后每年都会出台相应政策进行支持和指导,近年来重磅政策更是持续加持,各地亦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步伐。其中,农业产业化及乡村休闲旅游成为乡村振兴的热点领域,而农渔旅业务则是农业产业化和乡村休闲旅游结合而成的一种新型业务形态。

 

本文以乡村振兴中的农渔旅业务为例,探讨可能的发展思路,以供参考。

 

一、农渔产业化

 

农渔产业化是指传统的农业种植、渔业养殖等由传统的家庭承包制转为产业化发展,在此过程中涉及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建设、系列化加工等。随着经济全面进入新常态,农渔产业的竞争也已经从单一的产品竞争转变为产业链竞争。如何延伸产业链、提高农渔产品附加值,让农民和渔民充分享有农渔生产、加工、流通等全链条的增值收益,已成为必须面临和思考的问题。

 

农渔产业化即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民/渔民”或者“农民/渔民合作组织带动”等产业链整合模式,将农渔产业研发、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品牌、消费等各环节组成有机整体。在具体商业经营模式上,则是通过土地流转、农民集中经营等方式扩大农渔产品供给规模,与农渔产品生产加工、农渔产品销售企业形成农渔供给侧一条龙发展的现代化农渔产业经营模式。

 

如某地方平台公司基于乡村振兴国家战略,在农业种植方面,通过大棚和水果园进行有机番茄、有机桃、樱桃、红梨、甜杏、枇杷、柑橘等的种植,并在规模化产业化的基础上,保持有机、欧盟标准,统一营销宣传,提升知名度,同时,围绕生态循环农业资源要素,引进特色产业,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做到品质溯源、价值可现,做好价值挖掘;在水产养殖方面,通过产学研结合,加大内河淡水养殖资金投入、技术投入,建立水产养殖标准,借助平台优势,与社会资源、当地农民各自发挥所长,打造可落地可复制水产养殖项目。

 

二、农渔旅融合

 

早在19世纪30年代农业旅游就已经在欧洲兴起,当下我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正成为消费热点,未来我国农渔旅融合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到2025年,建设300个休闲农业重点县,培育一批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休闲农业“打卡地”。

 

乡村旅游除了有村落、郊野、田园等环境特色资源外,还有农渔产业资源。依托区域优势农渔产业,拓展农渔观光、农渔体验、自然教育、研学课程、特色住宿、休闲度假等功能,开发“农渔+旅游”系列产品,在基础农渔产业发展前提下,带动农渔副产品、餐饮、住宿等旅游相关产业发展,实现一、二、三产联动协同发展,实现中国乡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社会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

 

如某地方平台公司在农渔产业化发展基础上,为了更好地传承当地渔业文化、挖掘渔业文化价值,依托当地农业及渔业生态资源优势,针对农业标准试验田和渔业养殖基地进行周边功能开发与扩建,将树屋、民宿、休闲垂钓观光等特色旅游产品融入农渔产业基地。同时配套亲子旅游休闲与农渔体验等多元产品,开发系列研学课程,丰富完善休闲观光、文化旅游业态及其配套设施,实现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与共同发展,有力推动了当地美丽乡村建设、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的不断推进,农渔旅业务在以上两大发展思路之下,必定有更深化的发展方向,农渔产业与休闲旅游也必定实现更深度的业务融合。但在实际过程中,当地政府还要解决好规划引导、品牌营销、利益联结、制度创新等关键问题,如在规划引导上要重点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人文历史和产业特色,在品牌营销上要重点进行品牌推介、市场开拓,并结合互联网技术及新工具实现统一营销,在利益联结上要重点保护农民及渔民的利益,包括一些创业机会和就业安排上让其获得真正的实惠,在制度创新上鼓励分散土地等资源的整合以及融资渠道拓展等。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动乡村振兴的步伐,实现农渔旅业务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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