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舸争流千帆竞,一池活水引春来,国资国企改革历史回顾

前言:“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纵观我国国资国企改革历程,不难发现,国资国企的改革思路一直紧密围绕如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进而激活国资国企的一池活水展开的。回首过去,在中央多措并举的改革背景下,国资国企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焕发生机,现已成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柱。现在,就让我们共同回顾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时间节点,回溯国资国企改革的历史进程,深刻理解其中的基本逻辑与运行规律。

 

时间点一:1949年至1978年

 

关键词:国家经营、行政管理

 

1949年全国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共同纲领》,提出“凡属有关国家经济命脉和足以操纵国民生计的事业,均应由国家统一经营”,也就是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国家通过没收、接管和兴办各类企业,迅速建立起了我国庞大的国资国企业体系。至1978年,国资国企拓展到几乎所有的产业领域,成为计划经济时期最重要的经济基础。

 

在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管理期间,政府对国企实行计划统一下达、经费统借统还、物资统筹调拨、产品统购统销。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了几乎包括了拟定企业的生产计划、原材料的采购与供应、成本和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以及企业财务预算等一切的生产经营活动。实际上,由于行政职能部门并没有管理公司的经验,脱离企业直接对企业实现运营管理,导致企业生产和社会需求脱节,员工积极性严重受挫。

 

时间点二:1978年至1984年

 

关键词:扩权让利、经济责任制、利改税

 

此阶段的国企改革重点围绕“放权让利”进行的,此次改革于开端即承认了企业和个人利益的存在。197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等文件,并要求在全国各行业扩大试点范围。同时,政府探索实施经济责任制和“利改税”改革。继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后,相继出台了《关于实行工业生产经济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等文件。在此阶段,中央通过实施扩权让利和利改税,妥善的解决了从“0”到“1”的问题,拉开了激活国有企业自主生产经营意识的序幕。

 

时间点三:1984年至1990年

 

关键词:委托关系、突出主体、债权管理

 

全国人大198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明确了政府与国企之间的委托关系,即委托人是政府,国企按照政府委托开展经营。基于委托关系,国资国企积极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国营企业的利益主体得到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的承包制模式也有了上位法予以护航,国家相继在1987年前后出台了《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意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等文件。

 

在这一阶段,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捋顺,削减了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性并突出了企业的自主性。但社会普遍观念上仍然将国有企业和国家混为一体,政企不分的问题依旧存在,导致国家和企业难以建立有效的治理关系。而且,政企不分也导致以市场化为方向“转机制”的努力难以实现突破,相当多的国企仍然抱有“等、靠、要”的思想,缺乏面对市场竞争的勇气和动力。

 

时间点四:1990年至2000年

 

关键词:企业转制、出资关系、投资管理

 

通过上一阶段的探索与尝试,大家逐渐意识到,单纯通过推进经营权层面的改革是无法彻底见效的,只有实现国有企业转制,使企业拥有法人意识,才可以更好的实现改革的目标。

 

在此时期,以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为标志,政府与国企之间的关系彻底由委托关系转变成了出资关系、由债权模式转为股权模式。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了国家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与其他出资人一样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确立了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政府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有限责任。

 

通过一些列的重大改革,国有企业才真正开始“活”起来,并逐步走向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公司化道路,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得以确认,市场的主体地位也逐步形成,国有企业经营效益明显改善,亏损总额大幅降低,国有企业员工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

 

时间点五:2000年-2006年

 

关键词:出资人代表、公司治理、董事会

 

党的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确定成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随后省市两级国资委相继成立,国资委的成立改“九龙治水”的局面为“一龙管水”。在这一时期的改革的破题在于如何有效提升国资国企的治理水平与治理能力。国资国企纷纷推进董事会的规范化运作,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并强调发挥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不过,实践中某些不符合国企改革发展的矛盾与现象依然存在。比如,国有资产监管的界面有待进一步厘清,存在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现象;国有经济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有待进一步优化,突出表现为在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中,国资国企发展不足、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不高等问题。

 

时间点六:2006年-2012年

 

关键词:整体上市、资本集中、做大做强

 

在这一阶段,国资国企迎来了整体上市的大潮。首先,全面推进国资央企优质资产与主营业务资产打包上市,并鼓励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实施集团层面的整体上市,具体可以通过增资扩股、收并购资产等手段,把优良主营业务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最终实现整体上市。特大型国资国企除了积极寻求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外,也开始到境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其次,表现在资本集中。一是推动资产进一步向国有大企业集中,以大企业整合小企业实现做大,并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二是推动国资国企资本要进一步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再集中,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资本保持控股,例如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进而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

 

时间点七:2013年至今

 

关键词:以管资本为主、“1+N”政策体系、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党的十八大为新时期国资国企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对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等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在此基础上,中央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形成了深化国企改革的“l+N”政策文件体系。

 

通过开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资国企的整体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不断加强。国有企业要在创新引领、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保障社会民生和应对重大挑战、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至此,国资国企发生了根本性、转折性、全局性的重大变化,国资国企的改革也迎来了新的历史阶段。

 

结语

 

回首国资国企的改革历程,我们通过不断优化“放活”与管好的辩证关系,国资国企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放活,最终就是要实现将经营自主权全面放归企业。“管好”是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根据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发展特点,遵循问题导向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制。我们深知国资国企改革是一项极具开拓性、挑战性和创新性的事业,既无前车之鉴,也无后车之辙,百舸争流千帆竞,一池活水引春来,我国国资国企改革已不断阔步向前也将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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