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财政改革研究

一、我国财政改革探索与实践

 

自解放以来,我国的财政改革已经历多次实践,包括中央统收统支(1949年)、财政包干(1978年)、分税制(1994年)以及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2014年至今)。

 

综观这些改革,它们的核心都是围绕如何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进行探索和实践。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1978年的财政包干和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包干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之间的收入和支出通过包干来分配,地方可留下一部分增收。因为地方的承包形式和分账比例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所以财政包干形式多种多样,不同地区也有所不同。主要形式包括收入递增包干和定额上解等。财政包干大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导致了中央财政收入的下降和权威地位的丧失,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分税制则是按税种划分税权并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改革。

 

改革后,中央的预算收入比重和国家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大幅上升。这一改革大大增强了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但也带来了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等问题。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我国的财政改革也在不断进化和完善,为全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开发区发展概况及面临问题

 

在十八大和十九大之后,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增长点。

 

尽管如此,开发区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资金问题。其中,财权与事权不匹配成为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瓶颈,例如市级承担了本应由开发区承担的义务,但却不能获得相应的财权等问题。此外,开发区的收入激励机制不完善,导致经济发展成果难以有效分享,无法实现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建设资金缺口,因为开发区需要为基础设施建设做出巨大投入,若没有相应财权支持,就只能通过申请财政资金来解决,这样的方法难免会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从而影响经济发展。

 

值得欣慰的是,国务院办公厅最近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提供了基本规范。这项改革有望为开发区带来福音,解决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同时完善收入激励机制、弥补建设资金缺口,进一步促进开发区的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新动能。

 

三、开发区财政困境解决思路及对策

 

针对开发区财政困境,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解决。

 

首先,开发区应该获取独立财权,比如设立金库和实现独立核算。这样可以提升其自我造血能力,方便财政管理。具体实现可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明确独立核算体制和转型为国家级园区等。

 

其次,可以优化开发区财政分配模式,比如优化共享收入比例、建立增量激励机制和返还土地出让收益。其中,优化共享收入比例是一种经典方式,但是需要适当提高分成比例才能提高激励效果。建立增量激励机制可以更有效地激励,但前提是开发区本身具有完善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审计监督制度。返还土地出让收益是一种迅速预支未来收益的方式,但容易增加开发区财政土地依赖度。

 

第三,可以设立开发区财税激励支持政策。比如,以“亩均税收”为导向的财政激励政策,可以对“亩均税收”评价较好的开发区按一定比例增加财政补助,以促进开发区亩均效益的提高。这种政策已经被广泛应用于河南和山东等地。同时,也可以推行对外开放合作财政奖励政策,对年度实际利用外资综合排名领先的开发区进行财政奖励,以吸引外资的资金、人才和技术。

 

此外,创新创业财政奖补政策也十分重要,支持开发区打造高层级的创新创业载体,可以有效促进创新创业氛围和成果的发展。西安经开区、阳界首高新区等开发区已经成功应用这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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